*近,有小伙伴抱怨,企业办理注销后为了登报费时又费力~
来来来*一起看看▼▼▼
对“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再需要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45天(自然日)公告。企业在公告期满后30天(自然日)内,即可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的决定。
简易注销这么方便,怎么操作?工商君手把手教你!
发布简易注销公告
1、使用企业账号登录系统。
打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广州红盾信息网),点击菜单中的“网上办事”,在查询条件中,申办业务类型选择“注销登记”,服务事项名称为“简易注销公告填报”,点击右侧的“开始办理”按钮,输入用户密码进入简易注销公告填报功能页面。
2、进入公告填报。
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按钮,进入公告填报界面(如果企业不适用于简易注销,系统会弹出警示信息,并无法进入简易注销填报界面)。
3、阅读填报须知。
进入后系统会弹出填报须知,请仔细阅读,确认后勾选已阅并点击确定,进入填报界面。
4、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系统会自动填录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登记机关,点击“上传”按钮进入上传界面。
5、进入上传界面后,点击“浏览”按钮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选择文件后,点击“确定”,再点击上传,完成。
6、保存。
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后,点击“保存”按钮,可保存此次填报数据,此时简易注销公告还没有公示。
7、保存并公示。
点击“保存并公示”,简易注销公告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8、简易注销公告查看。
简易注销公告公示后,可点击左侧“简易注销公告查看”菜单,随时查看简易注销公告状态和异议信息。
9、简易注销公告撤销。
点击左侧“简易注销公告撤销”菜单进入撤销界面,点击“撤销”按钮撤销简易注销公告。简易注销公告只能在45天公告期+30天内撤销,简易注销一旦启动将无法撤销。
10、查询企业状态。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适用简易注销哦,而是适用于“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4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