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公司的设立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很多时候公司设立有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的话需要经过相关的程序,这个是很重要的,设立分公司的时候需要核名。那么总公司设立分公司核名是怎样的?下面由联贝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如何核名
1、查名
⑴. 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⑵. 股东大会决议;
⑶.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登记
⑴.母公司需要提交文稿:
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⑵.母公司需要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1:1复印,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所属工商局调出,并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
最近三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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