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一)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领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3、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领程序
(一)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程序:
1、到市烟草专卖局(或镇区代办机构)领取申请表格和协议书;
2、填好后,到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3、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到市烟草专卖局(或镇区代办机构)办理(二)申领烟草批发企业许可证程序:
先由市烟草专卖局签署意见,*后报省烟草专卖局审批。
另外,上述许可证因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地址变更的,必须再办新证;仅因店名变更的,只需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