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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第一步,可别走错路

最后更新:2021-10-17 18:20:49

创业的朋友们,在做好商业计划准备大展拳脚时,通常会先设立自己的公司。创业者们可能会认为设立公司很简单,网上一搜,注册中介多了去了。殊不知,很多事项一开始就没有安排好,走了错路弯路,耽误了正常的经营发展。笔者作为多年从事企业登记代理服务的专业顾问,提醒您关注设立公司环节,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1、经营范围,不是越全越好,应该突出特色,使用标准行业表述

很多创业的朋友,一开始设计企业经营范围时,只有主营业务;第二天想想,又增加了部分关联行业;逐步逐步,有关无关的经营范围全部加了个够,这才心满意足。

可是相关的麻烦是:1. 经营特色不能突出;2. 工商部门审核时可能由于没有必要的经营范围被驳回或增加硬性要求;3. 税务机关核准企业应缴纳税种税率时,按高标准认定,而导致可能没有必要的损失。

我们的建议,选择*能代表性的经营范围,使用行业惯例的表述文字。如果企业经营发展良好,以后再增加经营范围也不是麻烦的事。

2、注册资本,不是越大越好,应该量力而为

目前注册资本,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意味着股东可以在经营期限内自主认缴出资额。所以,一开始设立公司时,并不用一次性拿出很多钱。于是乎,有些创业认为注册资本就多写一些,反正不用真缴,搞个几千万,显示公司实力。

可是风险点是:认缴并不等于不缴!对于有限公司而言,注册资本代表了股东对公司的有限责任。企业如果经营遇到障碍,出现合同纠纷,法律上是按照注册资本上限进行赔偿,可能追溯到股东的出资责任。

我们的建议是,量力而为,合适就好。

同时,由于目前验资报告并不是强制要求的,在将来您实际出资(认缴注册资本)时,一定要从股东本人的银行卡转账至公司账户,并注明是“投资款”,以及要求会计以注册资本金做账,这样才能充分说明你已经履行了出资的责任,避免以后明明出资了,还可能会被追偿责任的风险。

3、公司组织类型,避免一人有限公司,建议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

有的创业者就是一个人创业,实际上就是一个人*控股。尽管这是国家所允许,但是我们提醒*,谨慎使用一人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虽然也是有限公司,但是股东如果不能举证说明个人财产是独立于公司财产的,仍旧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由于一人有限公司很容易混淆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股东可能会将公司财产挪作私用,或给自己支付巨额报酬,或同公司进行自我交易,或以公司名义为自己担保或借贷等等,所以股东还需要时时小心准备相关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分割证据、证明。有些创业朋友这方面法律意识淡薄,一不小心,可能就给自己挖了个坑。

我们的建议是:除非您非常熟悉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律风险,否则建议再找一个投资人,级2个股东注册普通的有限公司。另外一个股东可以占比1%或更低。

4、公司名字,不是越牛B越好,能被审核通过才是靠谱的

有的创业者给公司起名时,想了很吉祥有寓意的好听名字,甚至还有的找算命先生测字。殊不知,全国除了部分地区(例如深圳市)没有特定要求,通常公司设立*步需要到工商部门审核企业名称。由于目前全国企业数量激增,并且国家对老公司的字号和品牌保护等各种原因,您想到的名字很有可能并不能被的工商审核通过。

我们的建议是:1. 越早注册越好,由于企业名称核准后有效期为6个月,您可以尽早注册,先查名,再慢慢注册;2. 多起一些名字,可以先在工商企业信用网上查询检索,看是否已被他人注册,提高通过率。

5、其他注意事项: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商标,微信公众号认证等

建议创业者在开设公司前,也稍微了解一下必要的知识,我们下次会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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