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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册核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最后更新:2022-04-18 11:50:23

分公司设立时,不需要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内的注册资本。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核算的经营主体。   

分公司注册核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办理分公司工商登记核名登记所需资料:  

一、分公司工商登记核名 

1、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股东大会决议;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工商登记  

  1、母公司需要提交文稿:  

(1)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3)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母公司需要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  

(3)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4)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所属工商局调出,并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 *近三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提交工商登记表格、资料:  

(1)所有提交表格或资料需要签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和母公司加盖公章。  

(2)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身份证原件。  

感谢您的浏览,以上信息由联贝小编为*提供,希望能给到您建议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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