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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起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后更新:2022-06-22 09:49:05

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下面联贝小编给*带来股份有限公司取名注意事项,希望*喜欢!

股份有限公司起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起名的注意事项

一、冒用禁止。非公司企业不得冒用“公司”字样。

二、公司名称是公司设立和注册登记的法定要件。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审批,对于其他的公司,公司名称登记一般与公司开业登记同时进行。

三、公司的名称是公司与其他民事主体相区别的标记。

四、排他效力。在一定范围内,只有一个公司能使用特定的、经过注册登记的名称。禁止同类业务的公司使用相同或类似名称,是保护工业产权、防止不正当竞争、防止商业欺诈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名称的排他范围是相当有限的,即: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同行业的企业不能有相同或类似的名称。

五、注重人和,起名时致力挖掘公司名称的文化底蕴。

六、注重地利,起名时致力拓展公司名称的历史潜能。

七、注重天时,起名时致力开发公司名称的时代内涵。

八、应强化标志性和识别功能,避免雷同。

九、应加强公司取名与品牌、商标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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